临沂电商单项最高补贴100万元
2015年07月0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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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5日讯 (记者 邵琳)2日,记者从临沂市商务局获悉,为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根据《临沂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5年度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申报时间截至7月13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市商务局网站下载申报材料。
据了解,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临沂电商平台建设,包括行业垂直平台、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平台、涉农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支撑性作用的重大项目。市级以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试点县,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以及入住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个月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
扶持标准方面,对在临沂当地注册、总部设在临沂,模式先进、已正常运营的电商平台或重大项目给予补贴。单个项目原则上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专业批发市场转型电子商示范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对经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试点县给予100万元的扶持。对其他县区的县、乡、村级电商服务中心和站点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
此外,对于市级电子商务展洽会、研讨会,则根据展会内容及规模给予不超过总预算50%的补贴,单个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参加境内电子商务展洽活动给予展位费的50%以内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