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下发管理校服的意见
学生也可以参与校服设计
2015年07月15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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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4日讯 (记者 孟君 王逸群)13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这份由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的《意见》指出,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与此同时,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加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工商部门要严格依法进行校服生产企业登记注册,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
此外,各地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式样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校服遴选,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