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新生入学报名时
家长们长点心吧这些材料带齐啦!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8月12日讯 (记者 孟君 王逸群)13日,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时间,根据往年新生入学报名的经验,总有少数家长因为没有准备相关证件复印件、没有开具户籍所在地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等突发情况而遭遇“拦路虎”。为此,本报特意在这里提醒家长们,报名前一天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各种证明材料,避免报名当日因为着急而产生疏漏。
据了解,根据2015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兰山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符合条件的家长需下载《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表》,并据实填写相关户口、自购房产等信息。8月13日至14日,家长们切记携带《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房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所在片区内学校登记、报名。
此外,对于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则要求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兰山区区外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条件的家长,需下载《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表》,并据实填写相关户口、居住、务工或经商等信息,并于8月15日到居住地所在的有空余学位的片区学校申请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含复印件)。(2)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3)务工或经商证明:在兰山区务工者:提供父母一方在该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或我区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在兰山区经商者:提供父母一方在该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4)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以上(2)、(3)、(4)项,时间均截至2015年7月31日,原则上需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