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12日起报名
禁止培训机构代替考生报名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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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6日讯 (记者孟君)6日,记者从临沂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2015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12日开始网上报名,至18日结束。报名时,考生需独自完成报名,禁止培训机构代替报名。
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报名条件为: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符合学历层次的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根据规定,1月12日至18日,考生需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1月15日至18日,在完成网上报名的程序后,考生还需到网报时所选择的确认点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
据悉,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此外,市教育考试中心提醒考生,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考场内安装电子监控器,对考试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电子监控,总监控室将清晰地监视每一个考场、每一个考生的具体情况,并自动录像。考试结束后,凡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市教育考试中心在将情况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同时,将考生的作弊情况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凡考试舞弊者,取消各科考试成绩,3年内不得报考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