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护权益再添一道保障
建筑工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全国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据临沂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和服务行业,临沂从2004年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所有用工企业为职工购买五险,目前全市有20多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没有劳动合同,农民工“伤不起”
  “我是跟包工头出来的,在一起打工的都是本村或者附近村子的人,哪有什么劳动合同啊!”来自郯城县沙墩子房村、在临沂市区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小赵说,他干建筑工3年多了,一直跟着同一个包工头,从没签过什么合同。
  据人社部统计,全国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80%是农民工,建筑业是工伤风险高、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干活时候出事的,包工头会解决处理。”小赵说,他所在的包工队没出过什么事情,要是出事的话,就先报警。
  在调查过程中,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在出现工伤后,很少有人想到申请工伤认定。“平时干活时被砸了一下、碰了一下,自己拿点药吃,好了就算了。”小赵说,如果出了大事故,包工头会赔偿一些钱,不知道有工伤保险这一说。
  没有劳动合同,不知道申请工伤认定,即使知道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一道道程序,也让这些农民工望而却步。
可按项目参保,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
  针对建筑业职工工伤维权中的突出问题,人社部等四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根据建筑业特点,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对于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并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保证政策实施,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按项目参保,是针对建筑工地农民工流动性大这一特点而提出的有效解决措施。”临沂大学社会学教授王维义说,这项政策落地后,能切实保障建筑工地农民工的权益。
  而对于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和确保缴费资金来源,《意见》规定,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按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参与竞标,并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
  另外,《意见》中还对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鉴定程序、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措施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临沂有20多万农民工入了工伤保险
  “2004年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要求所有企业用工,包括事业单位,都要给职工缴纳五险,目前临沂已有20多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建筑业职工纳入工伤保险,包括交通险和建工险。
  对于没有签订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农民工,该工作人员表示,出现工伤后,可以先去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之后申请工伤认定。“《意见》中的第三条和第四条,对劳动关系确认机制、规范和简化工伤认定鉴定程序都有规定。如果农民工不明白这中间的一系列流程,可以找代理律师。”
  “有些企业反映,想和技术比较好的农民工,像木工、泥瓦工等签订劳动合缴纳保险,但是常遇到被农民工拒绝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说,农民工流动性太大,一些有手艺的农民工今天在这个地方干完,明天就去下一个地方,哪里赚钱去哪里,不想被合同牵制,更不愿意每月拿出钱来缴纳保险,这也给工伤保险的实施带来困难。
  记者 郇恒雪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