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三木材企业打赢“双反”官司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1月6日讯 (记者 左肖 通讯员 陈乃友 刘冠军)6日,记者从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美国商务部对华复合木地板反倾销作出复审终裁,柏恩地板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临沂企业的倾销幅度为0.00%。
据介绍,本次美国对华复合木地板企业的“双反”调查时间跨度长达4年,早在2010年11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启动了调查;涉案产品编码多,共包括92个海关统一编码项下的产品;涉及企业范围广,我国此次应对反倾销的企业近80家,应对反补贴的企业有89家。
“这些产品征税幅度高,若按申请方最初的请求,美国商务部可对原产于我国的复合木地板征收194.49%~280.60%的反倾销税和微量反补贴税。”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表示,尽管如此,涉及的企业中只有8家企业提出了抗辩,要求重启调查,进行复审终裁,其中临沂的企业就有3家。
最终,经过积极的准备和有理有据的应诉,4年之后,这8家企业争取到倾销幅度为0.00%的理想结果。而其他出口企业因未积极参与应诉,仍将执行58.84%的普遍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