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结冰六车相撞
车主期待洒水部门承担部分损失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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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7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李墨)1月2日上午,6辆车在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会桥下连环追尾,经历了这场追尾事故的司机陈先生5日向记者反映此事,他希望造成路面结冰的临沂市园林局能对此事给个说法。
  据陈先生描述,1月2日上午7时30分左右,他途经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会向南的东西桥下时,突然看到前方有一辆面包车在冰面上打起了滑,车主一时难以控制方向,一下子撞上了路上的护栏。
  陈先生说,紧跟面包车后面的一辆标致汽车也刹车不及,在冰面上漂移了起来。后面驶来的K2汽车、两轮电动车和三轮电动车都采取了紧急制动。
  就在这时,陈先生驾驶的面包车发现前面的情况后,紧急刹车过程中产生漂移,车头顶到了前面的车,后车辆摆尾又撞到了K2车上,导致他车内1人手臂骨裂。另外两轮电动车车主也在事故中受伤。
  “事发前一天下午,市园林局的车辆曾在这里浇花。”陈先生说,当时有不少水洒在了路面上,由于处理不及时,才导致第二天早上路面结冰。
  “因为6辆车撞在了一起,而我是最后面的一辆车,所以在这起事故中很可能要承担近万元的费用。”陈先生表示,他希望造成路面结冰的园林局能给个说法,赔偿相应损失。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单夫纯认为,如果能证明此路段结冰是由某单位造成,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看,该单位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作为赔偿主体被诉。
  单夫纯还建议,如果事故中各车辆和人员受到的损失和伤害不是很大,完全可以不通过法律途径,通过交强险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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