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车会车不变灯,玻璃被砸啦
砸窗男子被刑拘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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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2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建明 池华 记者 王璐)沂水一男子因夜间会车时对方未变换灯光,一怒之下截停对方车辆,砸毁对方车玻璃。1月11日,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沂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月2日晚上10点多,在某企业开车的周某报警称,在新沂河桥西头,车挡风玻璃被人无故砸了。接到警情后,龙家圈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到周先生驾驶公司职工班车,在行至桥头附近时,被一辆面包车逼停,车上下来一名青年用车锁将玻璃砸了,青年男子驾驶车辆向西逃离现场。后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失价值3800余元。
民警通过对现场进行勘验、了解乘车人员,掌握了嫌疑人体貌特征后,回到值班室调取附近监控录像。经过对案发时间段的分析研判,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被纳入侦查视线,经网上比对、轨迹分析,车主王某具有重大嫌疑。通过连续几天的外围走访调查,1月11日,黄山铺镇的车主王某被抓获归案。
经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25岁,1月2日晚与朋友酒后到某足浴中心消费至10点左右,送走朋友的王某独自驾车经过沂河大桥,由西向东行驶,在行至大桥中央时,对面行驶的大中巴车会车过程中没有变换远光灯,王某多次变换灯光提醒,对方一直不予理睬。
会车过去之后,王某怒气上升,掉头追赶中巴车,在大桥西头将大中巴车逼停,下车找驾驶员理论。他质问驾驶员为何不变换灯光,盛怒之下还用车锁将中巴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随后驾车离开。
王某因一时冲动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民警提醒驾驶员,夜间行车要合理使用灯光,与人方便,给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