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欲给赵菲办理家庭寄养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恐难如愿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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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8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李晖 王璐)“孩子如果可以落户,治疗费用可以报销,那孩子以后看病的条件也好了。”16日,赵菲的养父赵金国得知可以把赵菲送到福利机构落户,并用家庭寄养的方式继续在家中生活,他赞同并想尽快办理寄养手续。然而,记者在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由于不符合家庭寄养条件,赵菲很难办理家庭寄养。
  近几年,赵金国前后多次找过相关部门,可由于他的家庭不符合收养条件,已经9岁的赵菲迟迟没有户口。当赵金国得知有家庭寄养这种方式时很高兴,他同意用这种方式为赵菲上户口。“她现在治疗费用这么多,要是能落户办上医疗保险,这种方式我也同意,毕竟孩子能有更好的条件看病。”赵金国说。
  16日下午,为了帮助赵金国办理家庭寄养,记者联系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办,咨询家庭寄养手续该如何办理。然而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家庭寄养只适合被拐卖的孩子,而赵菲这种弃婴身份是不允许办家庭寄养的。
  “现在想要落户就得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并在这里生活。”一名乔姓工作人员说,这是能给孩子落户的唯一办法。“现在这种情况很多,不少孩子被收养后,因为当时收养人没有报警备案,孩子来源不明,都不能落户。”
  然而,把赵菲送到福利院,也将面临很多难题。已经9岁的赵菲有自己的想法,这个年龄段送到福利院她可能会不愿意,最重要的是,像赵菲这种身患重病的情况,以后的治疗该由谁承担,相关部门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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