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取暖费却没享受到暖冬
原来是供暖管道太细,更换费用成难题
2015年02月1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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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9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墨)市民刘先生交了取暖费后感觉室内温度并没有比室外高多少,经过调查才知道原来是楼内供暖管太细回热不足所致。刘先生希望有人能帮他对暖气管道进行改造,可物业和供暖公司都认为自己不该承担这笔费用。
  刘先生于去年租用了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广州路与滦河路交会向东大官苑小区的住房,供暖季来临,刘先生跟合租的朋友缴纳了全额的取暖费用。“虽然整个小区都缴纳了全年的取暖费,但是小区内直到12月15日才开始供暖。”刘先生说,他询问过物业,但是物业只答复说整个小区都是这样,他们也没办法。
  好不容易等到供暖的日子,可供了四五天的暖,刘先生却感觉自己的屋子里依旧很凉。“我感觉室内温度也就五六度。”刘先生说他家的暖气摸上去只有一点热量。
  “感觉到暖气不热后我赶紧联系了物业。”刘先生说物业确实派了一名维修人员过去检修,但是没有效果。刘先生因此联系了供热公司,但供热公司的客服依然建议他再次联系物业。刘先生只好再次通过楼长找到了物业,但是暖气不热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向市民服务热线求助,经相关部门协调,供热公司派维修人员到达了刘先生家。“经过供热公司维修人员的检查,说是因为我们10楼的供热管太细的原因。”刘先生说,蓝天热力公司方面表示可以帮他改造回热管,但不能负担维修费用。
  “我只好再找物业,希望物业能帮我们换一下10楼的管道。”刘先生无奈地说,物业却说管道的问题是开发商造成的,他们不负责。
  记者联系到了刘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该小区专修暖气的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确实多次向物业反映这个问题。“但他家的温度其实没有那么低。”该工作人员说。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单夫纯律师认为,回暖管太细可能由于竣工时验收误差,鉴于开发商已经交付了房屋,想对回暖管进行改造,最好由业主委员会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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