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色建筑项目可享财政补贴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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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0日讯 (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闵紫)《临沂市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财政奖补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近日出台。根据该办法,市直范围内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建设项目,可以享受用于支持发展绿色建筑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
  其中,国家对绿色建筑项目奖补标准为二星级45元/平方米、三星级80元/平方米;省财政对绿色建筑项目奖补标准为: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市直绿色建筑项目奖补标准与省绿色建筑奖补标准配套执行,暂定为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
  《办法》还规定,同一绿色建筑项目获得奖励上限为:一星级150万元、二星级300万元、三星级及超过20万平方米的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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