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就医报销,用身份证号就行
郯城县人社局:换证期间凭身份证报销,将严查把关不严行为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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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郯城县胜利镇卫生院,一村民正在交款。
     本报3月29日热线消息 (记者 徐升 英子)2015年1月1日起,临沂市在城乡实行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退出历史舞台。然而,由于更换人数较多,许多县区更换社保卡的居民还没有拿到新卡。一些县区医院在报销时把关不严,报销时报身份证就能报销,不少村民担心卡内资金安全。
  3月26日上午,在郯城县胜利镇卫生院,几名附近的村民正在输液室输液。一名胜利村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还没有拿到新社保卡,现在看病依然使用的是原新农合医疗证。“这个证就是个证明,具体啥时能拿到新卡,我们也不清楚。”该村民说。
  然而,胡村的一名村民告诉记者,他们的新农合医疗证已经被村里收上去了,每次来看病就报一下身份证号就可以。对于使用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的说法,该村民表示并不知情。“我们每次来看病都是报自己的身份证号,每次来看病带身份证也怪麻烦的。”村民说。
  随后,记者以患者身份咨询了收款室医务人员,对方表示,确实可以报身份证号来报销。“你到那边划价过来报号就行,也能报自己家人的,但是不能报其他人的。”工作人员说。
  但这样也引来不少村民的担心:报身份证号就能报销,那如果被居心不良的人打听到自己的身份证号盗用咋办?“我觉得光用号不大行,我听说好像有人的钱也被用了。”在卫生院,一名村民表达了自己的担心。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郯城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要为广大村民更换新农合医疗证。因为此次需要更换的数量较大,所以更换所需的时间较长,因而目前村民是可以通过身份证进行报销。
  “当时也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所以根据相关规定,村民报销时需要持有本人的身份证,不可冒用他人的。”工作人员说告诉记者。对此,县里也有工作人员表示,为防止被盗用,人社局也会不定期地安排工作人员到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等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对规定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村民在平时,如果发现有盗用他人身份证进行报销的情况,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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