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征42项收费
2015年04月0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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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 (记者 吴慧 通讯员 李文进)日前,为了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负担,临沂市物价局认真落实山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收费基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了确保上级收费政策落到实处,临沂物价部门迅速对全市涉及到的收费项目、收费单位进行梳理,通知相关收费单位停收以上项目,并在“收费动态收费监管系统”中及时完善收费项目变更手续,同时督促各收费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上述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统计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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