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取消5项鼓励性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调整
2015年04月17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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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6日讯 (记者 孟君)16日下午,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备受关注的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终于尘埃落定。今年山东高考将取消“体育特长生”等5项鼓励性加分项目,并对个别保留项目分值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的调整思路,我省对国家明令取消的“体育特长生”等5项鼓励性加分项目予以取消;对国家明确保留的“烈士子女”等5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并对个别保留项目的加(降)分分值进行调整。
  据悉,在此次调整中,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执行区域范围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仍为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但分值有所降低,由10分调整到5分;适用学校调整为只适用于省属高校录取投档时;另外,执行政策时间仅限今明两年,2017年将全部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高考加分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加分政策,仍按我省原有要求执行,但加(降)分分值不超过5分。
  据介绍,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此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对此,临沂一中分管高三年级的副校长沙士锦表示,在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调整中,虽然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等加分项目,但并不意味着不鼓励学生兴趣特长发展。
  并且,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类专业招生;学科竞赛获奖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沙士锦表示,总体来说,加分政策的调整,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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