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倒计时:你的企业年报公示了吗?
企业不按时年报或入“黑名单”
2015年06月0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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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5日讯 (记者 左肖 通讯员 武超)距离6月30日企业年报结束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目前兰山工商分局辖区内仍有近半数企业未申报年报。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尚未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抓紧时间公示,不按规定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黑名单”。
  根据兰山工商分局统计数据,目前完成2013年度年报公示的企业仅7275户,占应年报企业数的69.53%;完成2014年度年报公示的企业8396户,占应年报企业数的65.39%,个体工商户的年报公示率更低。
  据悉,企业至今未申报年报的原因,一种是部分企业对年报未给予充分的重视,拖至6月进行申报,6月将是年报申报的高峰期;其他则是有部分企业不知道要进行网上申报,或者不会申报;还有个别企业存在关门等情况,市场主体不存在。工商部门表示,年度报告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记录和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报送和公示,否则会带来负面信誉后果。
  “在‘年检’时代,很多企业习惯在6月年检快结束的时候扎堆年检。年报和年检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它是通过电脑进行网上申报的,如果在短时间内访问量太大,有可能造成网络拥堵,错过年报时间,这样反而给企业的年报带来不便。因此各市场主体的经营者应尽早完成年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兰山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延伸阅读
申报途径和未申报后果
  企业年报公示有多个途径,可通过互联网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或者登陆“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首页“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栏目,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进行年报申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也可到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和各工商所登记大厅的自主录入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现场完成操作。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有未按规定期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即时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就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它职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外,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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