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推进企业年报公示
商城分局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2015年06月15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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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4日讯 (记者 贺可功 通讯员 王爱峰 庆华)近期,临沂市工商局商城分局为保障《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顺利实施,促进信用商城建设,根据市政府和市工商局要求,把企业信息公示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公示有序开展,做好服务商城企业“最后一公里”。
  截至6月上旬,分局辖区内2013年度企业年报4303户,个体工商户年报15237户,公示率分别达到72.81%,44.75%;2014年度各类企业年报已完成5723户,个体工商户年报已完成19648户,公示率分别为72.04%,58.19%。
  商城分局以系统内干部职工、市场主办单位管理人员、广大市场主体三个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分批培训,分局注册登记科、信息中心派出专人深入到各工商所、各市场和社区现场指导,结合网上年报模拟系统,手把手、面对面地深入讲解年报政策和操作技能。
  在商城国际贸易服务大厅企业登记窗口、工商所办事服务大厅设立了企业年报咨询服务岗和年报公示上网自助服务区9个,并专门配备了3台电脑和6条外网,为不具备上网办公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并指定专人现场指导企业正确填报相关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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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报将进 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将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信用造成不良影响。
  由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工商部门未开展2013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201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是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目前距离年报截止期限只有15天的时间,商城仍有一定比例的市场主体还没有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为此,临沂市工商局商城分局提醒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尽快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报公示。
  如果大量市场主体都到6月底,距离年报截止期限只有几天时间再报送公示年报,有可能造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阻塞,影响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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