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可“先岗后证”
2015年06月15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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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4日讯 (记者 刘遥)市政府日前公布2015年首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调整目录,原属市安监局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及非煤矿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许可”一项赫然在目。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取消该许可合理吗?“降低了准入门槛,并不代表监管放松。”市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首席代表郑宗宝表示。
事实上,在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此前的“先证后岗”调整为“先岗后证”。市安监局此次取消的只是事前资格许可的发证环节,而将重点变为事后监管。
“比如有些企业急需变更负责人,但接任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要先经历培训、考试、持证后才能上岗,这就需要几个月时间。”郑宗宝介绍,实行“先岗后证”后,把许可证的环节去掉,企业的时间成本大为缩短,而安监部门要做的是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取消下放这些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由基层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实际上是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