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布首个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44市直部门共394项主要职责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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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 (记者 刘遥 实习生 张旭)27日,临沂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布了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责任清单,是临沂市首个全面界定政府部门职责的政策性文件,为确保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了重要依据。
  今年3月以来,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市编办对市直44个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历时5个月编制了《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清单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5部分内容。
  从责任清单上看,44个市直部门单位共确定主要职责394项,具体责任事项1685项,追责情形3378项,部门职责边界42项,编写具体事例71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96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28项。
  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是以“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框架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重要一单。结合前期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托清了政府权力的底子,明确了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将政府权力装进了制度的“笼子”,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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