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引导基金将规范管理运作
2015年01月0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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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8日讯 (记者 刘遥)日前,《临沂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将规范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和运作,加快构建“10+6”现代产业体系,确保资金投资于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项目领域。
产业引导基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扶持全市骨干企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的政府性引导基金。根据《办法》要求,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市政府重点扶持的“10+6”现代产业体系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以及“1531”骨干企业培植规划确定的企业和市内创新型、科技型、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
临沂市财政局负责监督产业引导基金的规范运作和绩效考评,同时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等事项。
同时,《办法》明确,产业基金的资金不得用于从事贷款或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股票,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