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布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区推荐名单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1月11日讯 (记者 刘遥)1月9日,临沂市文明委公布了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区)名单。
  按照山东省文明办[2014]33号文件要求,临沂市文明委组织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市)》,采取实地暗访、材料审核、部门评价、问卷调查四种方法,对复查和申报省级文明县(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区)进行了测评考核。
  根据测评考核结果,市文明委决定推荐兰山区、平邑县、临沭县为复查合格省级文明县(区);拟新推荐沂水县、罗庄区、莒南县、费县、兰陵县、蒙阴县为省级文明县(区)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区)。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8056721。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