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贱反悔不过户吃官司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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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1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闻锐 兰成 记者 崔洪英)夫妻俩将一套房子卖了后却又觉得卖贱了想反悔,因此拖延着不肯过户。买方无奈将其告上法庭,夫妻俩不但被判限期去过户,还一并承担诉讼费及保全费共2220元。
袁方、侯婕夫妻俩是临沭县居民,在县城有一套楼房,2014年4月1日,夫妻俩将这套房子以33万元的价格卖给同县居民老段,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协议签订之日,老段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但袁方夫妇收钱后却后悔卖贱了,虽经多次催促但拖了仨月也没配合老段去办房产过户登记。老段无奈之下,于去年8月将袁方夫妇诉至法院。
近日,袁方夫妇被临沭县法院进行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