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霸修了两次还是不够热
工商调解换新品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1月11日讯 (记者 贺可功 通讯员 柏超)去年8月份,市民周先生在装饰城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浴霸,回家安装使用后,发现达不到产品说明书上所标明的制热效果。周先生找到商家,经过两次检查维修后,仍然达不到理想制热效果,近日向商家要求退货。
然而,令周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与商家几次协商无果后,商家就不再理睬周先生。周先生感到既气愤又无奈,于是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接到投诉转办后,批发城工商分局桃源科技城所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
经查,周先生所述情况属实,并有单据记录维修情况。商家认为其卖给周先生的浴霸制热效果不好,经维修后已有所改善,而且两次维修已尽到商家的义务,故认为没必要更换。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三包法》等法律条文相关规定,使商家认识到错误,当场同意免费给周先生更换一台新浴霸。周先生对调解结果感到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