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掉落桥下,男子摔成植物人
因各种原因,向桥梁管理方追偿有难度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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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3日热线消息(记者 英子)沂南县双堠镇果庄村的王先生与儿子骑电动三轮车回家时,不慎掉落桥下致王先生成植物人。王先生的亲属认为,若桥面平整、护栏无损,王先生受伤也许不至如此严重。
“到现在还得儿子和老婆伺候着,花了十几万了,想想都很愁。”13日,沂南县双堠镇的徐女士说,她的大伯哥王先生去年8月与儿子一起去镇上购买电动三轮车,回家途经连接果庄村与双堠镇的东西向道路上,不慎掉落桥下。不幸的是,王先生因此严重摔伤,成了植物人。
“家里人觉得路面不平,而且护栏不全,才让他(王先生)摔得这么厉害。”徐女士说,王先生掉落的桥梁大约5米宽,20米长,桥面不平整,部分两侧护栏已经没有了。
徐女士说,两侧护栏失修已经一年多,平时村民路过此桥也只能是小心再小心。“一走这桥心里还挺害怕的,大家也都是尽量往中间走,还好桥很短。”徐女士说。
沂南县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村镇一级道路桥梁,平时的管理维护还是由地方进行。“我们只是总体监管,平时具体的维护、修缮等,还是镇里来管理。”
双堠镇工作人员表示,桥梁属原205国道,由交通部门管理,目前桥梁已修缮。
对于王先生的伤情与桥梁失修的联系,以及是否能获得一定的赔偿,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加莹表示,如果能够证明王先生落桥与桥梁失修存在直接关系,也可要求一定补偿。不过徐加莹也表示,因事件时间较久等原因,举证存在不小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