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两年的保险失效了
保险公司承诺属于其责任可退保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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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市民隋先生在民生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分红型保险。这份保险他已经交了2年的保费,由于2014年他一直没有接到交保费的通知,便于2015年1月8日来到保险公司咨询,却被告之这份保险已经失效了。
以为划算连买3份保险
隋先生买保险的经历最早应该追溯到2009年,当年6月30日,在民生保险公司业务员窦女士的推荐下,隋先生给自己购买了第一份分红型保险民生康顺险,每年需要缴纳10043.4元的保费,另外还需每年缴纳405元的意外伤害附加险的保费。
“窦女士当时介绍说,这个保险买10年,等到第20年时可以领到大约30万元的分红。”隋先生回忆说。在购买这份保险不久之后,也就是2009年8月5日,他又在窦女士的推荐下,给爱人买了一份类似的分红险。
据隋先生介绍,2012年10月,窦女士再次登门向他推荐另外一种分红险。
当时窦女士告诉我,只要拿着第一个保单抵押贷款,每年支付贷款利息就可以获得一份新的分红险。这份新的分红保险缴纳15年后,第20年可以领取20万元分红。隋先生说,当时窦女士介绍,这项险种是公司近期搞的优惠活动,非常划算,只需要每半年去交一次利息走一下程序就可以了。这个险种让隋先生很是心动,当即将第一份保单交给了该业务员进行抵押贷款,又办理了这第三份分红险。
续保时才知原来被忽悠
隋先生说,在购买第三份保险的半年之后,也就是2013年4月,他想到民生保险公司缴纳第一份保单的利息,但窦女士建议,半年交一次利息太麻烦了,一年交一次就行。
2013年10月,买第三份保险满一年后,隋先生再次来到了保险公司准备交利息。
“等我到了保险公司,柜员却要求我交1600元。”隋先生表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这第三份保险是拿第一次保险贷款5354元买的,而他以后每半年需要交300元的利息和500元的本金。可窦女士劝他买保险时明明告诉他只需支付贷款利息即可。隋先生试图窦女士,但被告她已经离开了公司。无奈,隋先生只能向保险公司缴纳了1600元。
2014年10月份,按照往年时间,隋先生的第三份保险到了续保日期,但直到2015年1月,随先生也没接到来自保险公司的任何通知。
没有通知保单竟已失效
2015年1月8日,隋先生来到了位于兰山区沂蒙路与启阳路交会处的民生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工作人员说我的第三份保单已经不能用了,如果想要复单必须交5000多元。”隋先生说,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2014年他没有及时缴纳保险费,所以保单失效了。隋先生认为他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任何通知,保险公司就单方面使保单失效的做法十分的不合理,当即要求退保。
“但是工作人员说,我现在退保属于中途无故退保,只能退出来一半的钱。”隋先生说,经过工作人员介绍,他只能退回来5000多元保费,而两年缴纳的的保费却已经超过1万多元。
隋先生觉得保险公司有通知客户及时交费的义务,他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却被告之保单失效了十分的不合理,“况且我觉得业务员推荐保单时的说法有误导行为”。隋先生表示他希望民生保险公司可以免费为他恢复保单,或者可以将保单上他所花费的钱原价退给他。
□新闻延伸
民生保险:如发现责任在公司一定会负责
1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临沂民生保险公司负责客服的刘经理,刘经理介绍说,通过查询隋先生购买的第三份保险失效的原因是因为隋先生没有在2014年及时缴纳保费。
据刘经理介绍,隋先生购买的第三份保险是每年都需要缴纳5000多元,需缴纳15年的分红险。客户缴纳保费有两个月的宽限期,如果超过了两个月的宽限期客户还没有缴纳保费,那么客户所购买的保险就会处于失效状态。“客户在两年之内可以选择复效。”刘经理说,办理复效客户只需要把保费补齐,并进行一次健康体验就可以了。
民生保险山东分公司负责续保的负责人孙先生表示,公司是严令禁止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的。“我们会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属实我们会全权负责。”孙先生说,按照规定,公司一定会及时通知客户进行续保,如果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他确实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那么保险公司将在没有任何要求的条件下对隋先生的保单实行复效。
孙先生还表示,他们针对隋先生的反映,也会对辞职业务员办理的其他保单进行调查,如果真的存在隋先生反映的虚假宣传情况,那么保险公司将全额将保费和利息退还给他。
记者 李墨 王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