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笔记本8G内存变4G
欺诈消费3倍赔偿获支持
2015年03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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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蒋先生2014年在天猫购买了一台价值5879元、商家承诺内存为8G的笔记本电脑,后来却发现电脑的实际内存只有4G,因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最终获得了笔记本3倍价格的赔偿。

卖家承认欺骗消费者但拒绝赔偿
  2014年12月3日蒋先生花费5879元在天猫商城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当时卖家承诺电脑内存是8G,假一罚百。蒋先生感觉8G内存的笔记本电脑,这个价格比较实惠,而且卖家又如此承诺,于是当即购买。
  2014年12月6日蒋先生收到了快递送来的“宝贝”。然而,快递送来的不仅是“宝贝”,也送来了蒋先生的烦恼。蒋先生说:“我打开电脑,查看配置发现电脑的实际内存只有4G,而且寄来的发票也不是卖家开的”。
  蒋先生随即与客服联系,客服在聊天记录中承认发给蒋先生的货是内存为4G的笔记本,但同时用假配置图片蒙骗蒋先生,称蒋先生下单购买的就是4G内存的笔记本。客服的解释让蒋先生越发地生气,“我要求他们按照天猫商城的规则履行义务,但是他们态度十分恶劣,拒绝了我的退货和赔偿要求”。

律师:要求3倍赔偿有依据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认为,如卖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购买商品的价款3倍的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该案例中卖家将8G内存配置的电脑,“偷梁换柱”为4G内存配置的电脑,显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支持商家3倍赔偿消费者
  蒋先生最终听从了律师的建议,将卖家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按照商品价款的3倍予以赔偿。
  此外,蒋先生称付款前卖家为了诱使自己下单付款,主动承诺假一罚百,卖家提供商品的主要零件内存条为假8G(实际只有4G),那么应当按照同品牌8G内存条售价489元的100倍赔付。
  庭审中,卖家辩称不存在消费欺诈的行为,网页上之所以出现8G内存的信息属于库存人员失误,并且发给蒋先生的货是正品。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蒋先生与卖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确认有效。
  法院认为,卖家应按照约定的配置交付标的物,卖家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其承诺的标的物存在差异,存在欺诈行为,蒋先生有权要求卖家以其购买商品的费用的3倍赔偿损失。
  卖家因存在欺诈行为,承担商品价格3倍赔偿,已经进行了警示和惩戒。蒋先生“假一罚百”的诉请,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2015年3月8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卖家赔偿蒋先生损失17637元。

 记者 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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