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表反复修想退货遇麻烦
2015年03月1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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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5日讯 (记者 李墨)兰山区的李先生买了一块价值6000元的手表出现问题,经过多次返修依然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想退货却又遭到了种种难题。
2015年2月24日,李先生在商场专柜购买一款天梭力洛克系列手表,价格为5788元。结果手表刚佩戴不久,表扣就出现了松动的情况。经过数次维修,问题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后来销售商为李先生更换了表扣。谁知道刚换表扣没几天,手表又出现停走的故障。李先生要求销售商退货。
销售商当时表示为李先生更换手表机芯,如果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就为李先生退货。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更换机芯后,手表的表针又出现脱落的情况。
李先生又一次找到销售商,销售商回复李先生,“手表的表扣还有表针都是外观部件,外观部件的问题不是手表的性能问题,除非两次更换机芯手表还不能用,才能退款”。
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的多次调解,最终销售商同意退货,李先生自愿支付销售商手表折旧费270元。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表示,根据我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规定办理退货手续。
该事件中李先生购买的手表属于该规定所列商品。此外,表扣是手表的必要部件,销售商以属于外观部件为由不予退货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