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公司疑被骗——
电器厂和收货方胜诉后齐消失
2015年03月2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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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 (记者 左肖)3月21日,本报B03版《6万余元货款就是收不回》一文刊发后,文中兰山区某托运部的化某某委托其女魏女士来到报社还原了事件经过,并表示在这起事件中,他们也是受害一方,并怀疑电器制造厂与收货方合伙诈骗钱财。目前,他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提出申诉。
  “在这件事当中,我们也是受害者,电器制造厂和收货方的两个联系人现在已不见踪影,因此,我们怀疑两方合伙诈骗钱财,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魏女士说,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加上当时未向电器厂核实发货信息,因此才出现了现在的结果。
  魏女士说,他们的托运部已从业十几年,在行业中累积了良好的信誉。而在2013年4月20日,托运部接到了电器厂在其他托运公司转来的货物,同时要求接到发货通知后再发往济南。直到2013年4月30日,他们才接到电器厂发来要求发货的传真。
  “传真落款是徐某国签的名,由于知道徐是该电器厂的人,我们就发货了。”魏女士说,因为是长期合作伙伴,托运部没有打电话核实传真内容,就直接发了货。此后,电器厂一直没有联系她们,因此,他们认为交易已完成。
  没想到半年多之后,电器厂以他们违反合同擅自发货,把他们公司告上法庭。
  “接到传票后,我们一直想联系收货方叫王某军的人核实信息,但此人的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没人接。用其他号码打过去问是不是王经理,对方承认是,但问是否是王某军时,对方则直接挂掉电话。”魏女士说,对方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她的怀疑。
  “为了进一步核实,我们还去联通公司查了通话记录,但由于联通公司只能查到近7个月的通讯记录,当时已超过7个月,所以无法查询内容。”魏女士说,托运部由于证据不足在一审中败诉,今年年初被法院冻结的货款等资金也已划到原告账户。
  魏女士说,自从资金被划走之后,再拨打电器厂联系人的电话,电话号码则处于暂停服务状态,而收货方的电话号码已成了空号。
  “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公司管理不够完善,当初的证据都没能保留下来,因此我们只能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早日破案,我们也在搜集证据并且提出申诉。”魏女士说,她也想借此提醒同行业者,在遇到类似的事情时,一定要注意核实信息,并且保留录音等证据,避免被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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