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开始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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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日讯 (记者 展萍)根据相关规定,兰山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及工伤全残人员、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相关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开始,集中认证时间为4月至6月。
  本次资格认证对象为在兰山区社保办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的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工伤全残人员、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集中认证时间为4月至6月。居住在兰山行政辖区内的待遇领取人员就近到所居住社区参加认证;异地(兰山行政辖区以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按规定时限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认证。
  居住在兰山区行政辖区内的待遇领取人员,必须本人到所在社区进行认证,认证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出具派出所户籍证明)。遗属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中学继续学习的,须提供在读证明(所在学校出具);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协助认证表》寄至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办公室基金稽核管理中心。
  本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变更住址后,须及时向所在社区进行变更登记,并及时到新居住社区登记;迁往外地(兰山区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到兰山区社保办社会化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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