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跟踪”回头烧车报复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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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0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兰珊 兴成 记者 庞尊利)临沭县某村今年26岁的小伙陈某,嫖娼后担心被人发现,竟然疑心路上被人驾车跟踪,就放火烧毁该车辆,车损价值3.2万元。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
2月2日晚10点左右,陈某独自驾车来到城郊邹某的美容按摩店,准备嫖娼。就在他与邹某砍价时,邹某的朋友驾车在门口等人。由于价钱问题未谈妥,陈某遂驾车离开。
驾车途中,做贼心虚的陈某,误认为邹某的朋友在驾车“跟踪”自己。于是,他驾车返回按摩店附近。见邹某朋友的轿车仍停放在路边,陈某趁四下无人之机,纵火烧车。
邹某朋友报警后,警方1周便将陈某抓获。经鉴定,车损价值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