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黑校车”,把好安全关
2015年03月05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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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意见的出台在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逃生演练等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安全及防止踩踏事故发生等方面都有详细的指标任务。
500人以内学校至少配2名保安
意见提出,根据规模和实际确定专职安保人员配备数量。学生在校期间,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安全保卫人员在岗在位;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3名安全保卫人员在岗在位;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照不低于新增加规模的2‰增配安全保卫人员在岗在位,人员配置情况报辖区派出所备案。
加强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技防监控影像资料应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除或扩散,并落实好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运行良好、稳定发挥作用。
应急逃生演练纳入课程
将安全教育、应急逃生演练、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确保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防震、防火、防溺水等宣传教育活动,聘请学校安全工作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至少1次到校指导工作,活动有记录。
另外,各县区要制定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方案,动员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全面清理“黑校车”
突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督促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学校、幼儿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校车安全运行。严把校车准入关,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非法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和坚决取缔,从源头上彻底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分年级错时上下学
严防群体性踩踏事故。建立健全预防学生踩踏事故管理制度,严防集体踩踏等引发的群体性学生伤亡事故。
意见提出,可实行分年级错时上下学,按照安全疏散演练要求,指定学生行走线路,组织学生列队、有序上下楼梯,并落实楼道值班制度,在课间休息和放学时间由值班教师在各楼层负责看护疏导学生,确保上下学时段、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期间学生、幼儿安全。
本报记者 刘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