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环保抽检市区餐饮企业排放油烟
抽检不合格 停业整顿罚5万元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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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对餐厅排放的油烟进行取样。
     本报3月18日讯 (记者 徐升)18日,临沂市城管局联合临沂市环保局对市区餐饮企业排放的油烟进行随机抽查检测,排放的油烟抽检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将面临停业整顿和5万元的罚款。
  18日上午11时许,在市区中丘路与金源路交会处东,执法人员对周边餐馆进行抽查,被抽查的4家餐饮企业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其中几家餐饮企业将油烟排气管道进行合并,将处理后的油烟排放进了地下管道。
  “近两年此处多家餐饮企业开门营业,然而由于楼上为住宅楼,居民投诉较多,所以这里将作为油烟抽检对象之一。”兰山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说。
  由于餐馆中午客人较少,油烟净化设备开启时间较短,所以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无法收集油烟样本。随后,执法人员来到金沙路与中丘路交会处西的大唐贵宾餐厅,对油烟排放口进行抽检。
  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对该餐厅排放的油烟进行收集取样,并将油烟样本封存,2-3个工作日后就能出来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其与排放标准对比,如果检测结果高于排放标准,说明该油烟净化设备排放的油烟不达标。”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根据临沂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要求,城区外环线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正常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取缔燃煤大灶,对未安装的餐饮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
  城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针对环保部门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执法人员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对其进行5万元顶格处罚。对拒不落实的餐饮企业,将依法吊销卫生许可、经营许可,实施断电,整顿完成现场检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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