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仲裁开辟“绿色通道”
2015年04月1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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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5日讯 (记者邵琳 通讯员 赵新宇)近日,某银行兰田支行贷给化工市场经营户张某某260万元贷款到期,因市场变化和资金调度不力,逾期未还。为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该银行与客户协商后提出仲裁申请。经临沂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现场对逾期原因进行分析,调解并依法作出裁决,启动仲裁程序后仅用24天,贷款人张某某为避免强制执行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主动处置资产还贷,还清逾期贷款及利息。
而在以前,遇到金融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只能通过法院诉讼一条途径进行解决,程序繁琐、花费时间长。随着金融交易品种日渐多样化,金融纠纷所涉及的技术、事实和法律问题也更加复杂化,金融交易纠纷仅由熟悉法律知识的法律专家们进行处理已明显不足。2014年9月,临沂仲裁委员会、临沂银监分局与临沂银行业协会专门联合,成立了临沂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承办金融争议仲裁案件。
与法院诉讼相比,金融仲裁的时间、经济成本都相对较低,裁决也更具灵活性。临沂仲裁委员会对金融合同纠纷开通快捷通道,实行快受理、快送达、快结案,简易程序1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2个月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