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3万元没打借条吃大亏
2015年08月0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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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5日热线消息 (记者 崔洪英)河东区的郁先生最近郁闷不已,3年前他通过银行转账借给小舅子3万元钱,碍于情面没有要借条。如今小舅子不仅不还钱,还称那笔转账是姐夫打给他的“还款”。因为没有凭据,郁先生有苦难言。
  “摊上这样的亲戚,我也是醉了。”5日,河东区郁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自己最近非常郁闷。3年前他的小舅子要买新房,但是手里钱不够,就跟他借钱,虽然郁先生本身并不富裕,但毕竟关系太近,不好拒绝。于是2012年7月23日,郁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借给小舅子3万元钱。“当时我有意让他打张借条,但实在没好意思开口,就只留下这个银行转账的凭据。”郁先生说。
  谁知世事难料,2014年底,郁先生的妻子和弟弟、弟妹的关系因为家庭琐事闹僵了,双方不相往来。年后郁先生就向小舅子提出还款要求,可谁知小舅子不予理会,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郁先生将小舅子告上法庭。
  没想到的是,小舅子一家竟然在法庭上说姐夫转账给他的钱是归还他的借款,借款凭据他已经在收到款项后归还姐夫。要钱不成还被反咬一口,面对小舅子的无赖表现,郁先生十分气愤。然而因为提供不出借款证据,法院驳回了郁先生的诉讼请求。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倪秀伟律师提醒,要认定借款的存在,一要有借贷合意的证据,即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二要有付款的证据。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在遇到借款时,双方最好写明借据借条,合同或借款协议内容要尽量完善,也可采用录像或者拍照的方式固定原始证据,防止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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