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充值卡用了一次就失效
商家称已逾期作废
2015年11月2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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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7日讯 (通讯员 孙涛 记者 李诗源)市民张女士办理的一张理发卡,因商家告知该卡已逾期作废,而不能使用并不予退还卡内余额,与商家发生纠纷,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给予了退还卡内余额。
  2014年10月,市民张女士在一家理发店办理了一张价值1000元的理发卡,仅消费过一次,而近日到该店消费时,商家告知该卡已超过有效期限已作废。张女士找到其负责人要求给予退还卡内余额,商家却拒绝退还,张女士只好拨打维权电话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金雀山工商所执法人员陪同张女士一起去找商家进行调查核实。据核实,发现卡内还有余额600元,而商家在此期间并没有发布任何该卡作废的通知。执法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的规定,商家应该按照法律条款给予退还补偿。工商人员耐心与商家沟通,最后,商家同意给张女士退还卡内余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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