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今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入全省前六
临沂向大气污染“亮剑”
2015年02月27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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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6日讯 (记者 吴慧)2015年排名确保退出全省后三位,改善幅度进入前六位。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分别公布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大气污染防治明确了目标和要求。
临沂市出台这两个方案的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工业治理、结构调整、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任务,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扭转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以大气污染防治倒逼企业转型发展、产业升级,向园区化、聚集化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的目标包括三个方面。空气质量提升进位方面,“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等五项指标排名确保不进入全省后三位,改善幅度进入全省前6位;AQI指数方面,瞬时值无一次排名全国末位;污染物浓度也要显著削减,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削减幅度达到或优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年度目标。
在污染物浓度显著削减中,市辖五区主要污染物年度控制目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四项污染物分别削减2%、20%、24%、24%,浓度分别控制在59、46、129、7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县区主要污染物年度控制目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削减5%、11%、12%、13%,浓度分别控制在47、46、129、70微克/立方米以下。
解读关键词
目标已经确立,但到底怎样治理,各个部门又肩负起什么样的责任?本报为您一一解读。
【关键词】 工业污染治理
◎2015年
限期治理412家企业。按照山东省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第二时段限值,限期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无组织排放废气等稳定达标。
停产治理57家企业。对2014年在规定期限内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对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未经环保审批的生产线,在取得环境保护部备案认可之前,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停业关闭整治无望企业。对停产治理后仍无法达标排放、整治无望的企业,由环保部门报经所在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全面清除土小企业。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不能达标排放的小铸造、小石灰窑、小页岩砖、小陶瓷、小炼钢、小炼铁、小废塑等土小企业,要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标准,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2015年-2017年
递进实施限期治理。自2015年5月31日起,按照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对火电、钢铁、建材、铝工业、焦化、硫酸、硝酸、橡胶、合成革企业和锅炉、工业炉窑实施治理再提高,2016年5月31日前达标排放。
递进实施停产治理。未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治理后仍然超标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递进实施停业关闭。对停产治理后采取综合措施仍无法达标排放、整治无望的企业,由环保部门报经当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拒不停业关闭的,由当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依法落实断水断电、吊销许可、停止信贷、收回贷款等强制措施,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服务引导企业转型提升。对钢铁、焦化、水泥、建陶4个行业中治理保留的企业,2015年12月31日前树立示范典型,2016年12月31日前50%的企业达到先进生产工艺和治理水平,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达到。火电行业对接“超低排放”,2016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华能临沂发电公司、恒源热电2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12月31日前,市辖五区范围内其他4家火电、热电企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关键词】 工业结构调整
◎2015年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城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抓好组织实施。罗庄区要从市辖五区高污染行业重点企业中搬迁关闭产能20%以上,2015年3月31日前,制定出台搬迁方案,12月31日前,关闭搬迁退出城区产能达到20%以上。
◎2015年-2017年
2015年12月31日前,罗庄区要从附表3企业名单中关闭搬迁退出城区产能占比达到20%以上,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40%以上,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60%以上。
严格工业项目准入。市辖五区内一律停止新上钢铁、焦化、化肥、化工、铸造、冶炼、电解铝等重污染项目。
【关键词】 能源结构调整
◎2015年
2015年3月31日前,制定完善高硫高灰份煤炭控制实施方案,市辖五区范围内,严禁使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定期组织开展工业用煤等专项检查,对钢铁、焦化、水泥、化肥、建材等重点耗能企业,逐一核实用煤情况。对违规使用高硫高灰份煤炭的企业予以顶格处罚,违反两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顿,并抄告银监、供电等部门,依法落实停贷、限电等措施。建立城区重点企业耗能督查检查台账。
兰山区、费县、高新区要切实做好板材行业锅炉整治,2015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集中供热或改用电、气锅炉。推行产业治理提升,加快木业科技产业城建设,推行园区化运行管理,加快西部集中供热中心建设,争取2015年10月31日前投入运行;11月1日后,一律停止使用原有不达标排放锅炉。
◎2015年-2017年
2016年1月1日起,各县城区禁止使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定期组织开展工业用煤等专项检查,对钢铁、焦化、水泥、化肥、建材等重点耗能企业,逐一核实用煤情况。对违规使用高硫高灰份煤炭的企业依法予以顶格处罚,违反两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顿,并抄告银监、供电等部门,依法落实停贷、限电等措施。
2015年5月31日前,各县城区完成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关闭拆除或电、气锅炉替代;对逾期不落实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关键词】 重污染天气应急
◎2015年至2017年
在静风或3级以下南风、西南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出现突发性中度污染并呈现快速加重趋势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预案,城区钢铁、焦化、建陶、西部板材污染企业依法停产,停止生产供电;建筑工地全部依法停止施工;城区道路实行不间断洒水,防止AQI指数全国排名末位。
【关键词】 机动车尾气治理
◎2015年
制定实施黄标车淘汰年度计划。2015年完成37736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建立淘汰台账。严格黄标车限行区域管理,对违规车辆一律依法处罚扣分。
加油站必须销售国家规定标准的油品,严禁使用劣质油品。全面开展车用燃油品质专项执法检查,要检查到每个加油站,对油品不达标的加油站,发现一次依法顶格处罚并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再次违规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经信部门要建立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台账。
◎2015年-2017年
完成2015—2017各年度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任务,建立淘汰台账。严格黄标车限行区域管理,对违规车辆一律依法处罚扣分。
2017年12月31日前,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柴油。全面开展车用燃油品质专项执法检查,要检查到每个加油站。对油品不达标的加油站,发现一次依法顶格处罚并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再次违规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经信部门要建立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台账。
【关键词】 餐饮油烟等治理
◎2015年
城区外环线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正常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取缔燃煤大灶。对未安装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拒不落实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经营许可,实施断电。整顿完成经现场核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恢复营业。新建餐饮单位,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一律不得办理行政许可。建立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台账。
落实城区内垃圾、树叶等禁烧措施,杜绝随意焚烧现象。建立县区、镇街、社区属地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建立直接责任人和环卫部门或镇街、社区负责人台账。
◎2015年-2017年
露天烧烤整治。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配套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禁止烧烤经营活动。对拒不落实的,依法没收经营设备,吊销卫生许可、经营许可,依法实施强制断电。建立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台账。
【关键词】 生态保护和建设
◎2015年-2017年
秸秆禁烧。建立完善市、县、镇街、村居四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惩“第一把火”。
生态建设。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功能区之间生态屏障建设,增加城市防护绿地,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
本版文/记者 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