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务营销销售出新规
市民担心网上低价影票不再有
2015年07月16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7月15日讯 (记者 徐文敏)近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下发了《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的通知,将电商售票正式纳入规范,要求电影票售价不得低于20元—30元不等的“最低票价”。当观众已习惯于在网上购买9.9元的低价电影票后,新规的出台,让人们不禁担心9.9元一张的电影票是否还能买到。
据悉,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下发了《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的通知。规范中要求票务电商正式纳入规范,制片、发行、院线、影院需签订影片发行放映合同,相关方需在合同中明确协议票价。
电商等代销机构可积极开展促销行动,但电影零售票价、活动票价均不得低于发行放映合同中的协议票价,影片促销活动中的折扣部分由促销方按协议票价补齐,超过协议票价的,按实际票价结算。
这也就意味着,习惯于在网上购买低价电影票的顾客,以后购票可能会有所变化。
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买电影票。记者通过对多家影院采访了解到,目前临沂市区市民观影,50%以上都会选择网上买票,而有些影院网上买票的观众甚至能占到70%-80%,网上买票看电影已经成为目前观众购票的主要渠道。
“作为消费者,我们肯定希望电影票的价格越低越好。”家住临沂人民广场附近的市民冯女士表示,美团、糯米等都是自己常用的购票平台,周末很多时候都希望通过低价票领孩子看场电影解压。新规出台后,自己最担心的就是以后不能购买到低价电影票。
尽管规范出台,记者发现临沂市民比较常用的糯米、美团等购票平台上,影票价格并没有明显变化,9.9元、16.9元等低价票仍在销售。记者随后采访了市区多家影院和电商,其中一家知名团购网站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商代销票价不得低于协议价,只要由促销方补足差价,达到协议票价的要求即可,新规对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影响不大。市区一家影城负责人介绍,即使新规严格执行,只要有人愿意补差价,9.9元的电影票仍然能买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