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垃圾短信男子获刑三年
2015年01月15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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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4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陈淑峰 记者 崔洪英)沂水男子肖某购买“伪基站”设备为他人群发商业广告短信,致30余万手机用户短时间通讯中断。近日沂水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12月13日,被告人肖某驾驶面包车载其购买的“伪基站”设备,在沂水县城为某口腔诊所、某建筑开发商巡回群发广告短信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被告人弃车逃跑,后于12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中国移动通信山东公司临沂分公司出具相关说明证明,被告人肖某当天向不特定人员手机发送广告短信30余万条,致使移动网络通讯中断,造成30余万个移动用户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移动运营商提供的服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占用并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造成大量手机用户通讯临时中断。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