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垄断,业主选择权被剥夺
有居民为维权向工信部投诉
2015年05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5月13日热线消息 (记者 徐升 英子)家里的宽带合约到期后,打算更换另一家的宽带,去营业厅咨询时却被告知无法安装。家住北城新区府前路一小区的孙先生,对此很是想不通,他认为,选择哪家通信运营商的宽带是业主的自由,小区宽带垄断剥夺了业主的选择权。
  孙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他购买了德居一品二期的房子,2013年交房入住后,他联系中国联通安装宽带时,工作人员表示,无法为他办理宽带安装业务。
  “我平常喜欢玩网络游戏,游戏按照不同的宽带运营商提供了不同的接入口,我玩的属于中国联通的接入口,用其他运营商的宽带,在游戏过程中会出现网络延迟等问题,所以我一直想安装中国联通宽带。”孙先生说。
  孙先生也找过小区物业和开发商了解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的业主只能安装中国电信的宽带。“没有选择的余地,为了尽快用上宽带,只能被动接受安装中国电信宽带。安装后发现上网速度慢,那也没办法,凑合着用呗。”孙先生无奈地说。
  该小区附近的世纪新筑小区,也同样存在宽带垄断的问题。业主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只能安装中国联通宽带。
  “我也曾经问过小区物业,物业称小区内的宽带线路是中国联通布的,所以小区业主只能使用中国联通宽带。”周先生表示,他对宽带要求不高,对于谁投资谁受益的这种情况,他表示理解。
  记者调查发现,市区许多小区都存在“宽带垄断”的情况。家住祝丘路新港龙庭的胡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小区只能安装中国电信宽带,开发商工程部称他们跟中国电信有协议。
  “为此,我向工信部对小区宽带垄断进行了投诉,投诉一个月后,小区就可以安装其他通信运营商的宽带了。”胡先生说。
  在通信行业从业多年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宽带垄断的情况在一些新建小区尤为突出,在小区建设初期,一些通信运营商就提前与小区开发商沟通,并签订合作协议。
  “其实,这种协议是不合法的,但是一些开发商为了利益就牺牲了小区业主的选择权。由于无法选择其他通信运营商的宽带,居民大都无奈地选择了接受。”王先生说。
律师点评
独家垄断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
  对于小区业主安装宽带“被做主”,从2000年《电信条例》实施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就已经对具有“排他性”的协议说“NO”。
  2007年初,信息产业部、建设部曾联名发布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徐加莹律师表示,国家主管部门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限制用户选择等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及时予以制止,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予以严惩。
  徐律师说,《物权法》也在法律上明确了小区的业主们拥有电信配套设施的共有权。“配套电信设施是小区业主共用的设施之一,也是开发商建设楼盘时必须满足建筑物专有部分功能需求的配套设施之一,该归业主共用。所以说,业主们拥有对电信配套设施的共有权及共同管理权。”
  徐律师说,小区的通信配套设施应当公平地面向各个运营商,均可平等接入。不仅如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后进入的运营商无须重新敷设线路,只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即可使用其小区内的已有线路。多家运营商也可以同时进入小区楼盘为业主提供服务。
  徐律师还表示,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不允许其他运营商进入,只让某一家运营商独家垄断经营,涉嫌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业主可通过业委会与物业谈判或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声音
公平竞争才有更好的服务
  临沂大学商学院朱建成教授在谈到小区宽带垄断现象时认为,引入公平竞争的机制,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服务。
  “限定业主对于宽带的选择,是一种垄断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的权利。”朱建成教授说。
  他认为,三网合一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但是现在几大运营商仍旧是划地为牢。一些小区单方面限定了业主安装宽带的可选择性,是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
  “也许是运营商和某些单位、小区之间,有着某些利益上‘灰色约定’。”朱建成说,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消费者享受到的价格和服务,必然不如公平竞争下的价格和服务更为实惠。
  朱教授说,从目前的状况看,在技术上解决市民自由选择哪个运营商并不是难题,而是其他原因导致了不能自主选择。
  “网络的融合,在技术上都通用一种线路,这样从全社会来讲,既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也能够让消费者自主地选择,进而促进公平竞争,也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优惠的价格和更高质量的服务。”朱教授说。
  本报记者 徐升 英子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