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横梁现空鼓农民获万元赔偿
2015年08月0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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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 (记者 李墨 通讯员 孙翼)家住平邑县铜石镇的刘先生,今年6月盖了新房子,没想到一家人欢天喜地搬进去住了没几天,就发现东厢房屋顶的横梁出现空鼓,而且窗台外墙还漏水。因与建筑商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到平邑县工商局进行投诉。
  7月2日,刘先生将问题反映给建筑商,要求建筑商给免费整修和赔偿,建筑商派人来看过后,认为是刘先生后期养护不得当造成的损失,不同意赔偿。无奈之下,刘先生请求平邑县工商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理投诉后,平邑工商部门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赶到刘先生家中摸底调查。经实地察看,发现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了明确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工商人员找来建筑技术人员进行了鉴定,认为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横梁空鼓造成室内渗水,于是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协商调解。
  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对双方进行调解。”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建筑商最终一次性补偿消费者房屋损失费10000元,并免费把房屋整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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